2002年6月29日,我国第一部关于科普的法律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》正式颁布实施,标志着中国的科普事业进入了法制化建设和发展的轨道。
2003年6月29日,在《科普法》颁布一周年之际,为在全国掀起宣传贯彻落实《科普法》的热潮,中国科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科普活动。自此,中国科协每年都组织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在全国开展科普日活动。
从2005年起,为便于广大群众、学生更好地参与活动,活动日期由原先的6月份改为每年9月第三个公休日,作为全国科普日活动集中开展的时间。
通过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、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"人人都是科普之人、处处都是科普之所"的良好氛围,激发全体公民学科学、爱科学、用科学热情,为中国科普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源泉和动力。因此,广泛开展社会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是推进我国科普工作的重要任务,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。
目的及意义:
(1) 有利于普及科技文化知识,提高广大公民的科学素质。
(2)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学科学、爱科学的氛围,调动公民学科学的积极性。
(3)有利于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,弘扬科学精神。
(4) 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科学促进经济发展。 (5)有利于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,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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