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4日,成都市青羊区体育中心田径场上,市民挥汗如雨;乒乓球馆里,一颗颗球跃动在一张张桌间,热闹非凡。在入口大厅的显眼位置,一台橙黄色的AED设备静静伫立,悬挂的“AED”标识清晰可见。
一周前(8月8日),一部备受关注的地方性法规——新修订的《四川省体育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落地施行。其中明确规定“公共体育场馆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”。
《条例》落地情况如何?
AED配备在哪里、怎么用?
带着这些问题
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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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条例》新规:AED从“鼓励配备”升级为“法定必须”
全省275个公共体育场馆均已配备
“截至目前,全省275个享受中省资金补助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均配置了AED。”四川省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。

今年5月27日,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四川省体育条例(修订)》,8月8日起正式施行。这是该《条例》施行近30年来首次大修,全文共9章60条,核心变化是从“侧重竞技体育管理”全面转向“服务全民健身”。
最大亮点之一,是第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——
“公共体育场馆、经营性体育场所应当加强急救安全保障,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械、药品和急救工作人员,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护培训。公共体育场馆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;鼓励经营性体育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。”

省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解读称,这标志着AED在公共体育场馆中从过去的“鼓励配备”升级为“法定必须”,既是法律义务,更是对每一位健身群众生命安全的责任担当。
同时,《条例》还以法规形式固化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”,要求推动学校、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。可以说,新《条例》的每一处修订,都在回应群众“去哪儿健身、如何安全健身”的现实关切。
现场探访:六年“抢跑”,比《条例》早了整整六年
AED是兜底防线,科学运动才是根本
据了解,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专门抢救心脏骤停的“救命神器”。心源性猝死黄金抢救时间只有4分钟,AED能在第一时间分析心律、实施电击,让心脏恢复正常跳动。
成都青羊区体育中心的AED配备历史,远比《条例》更早。“我们6年前就开始陆续配备了。”青羊区青少年业余体校(青羊区体育中心)主任李元兵告诉记者。他带着记者在场馆内走访——综合运动馆、乒乓球馆、篮球馆、健身房、办公室,每一处显眼位置都设有AED设备,共计5台,此外在万家湾分场地还有1台。
“自己(场馆)买了3台,区上培训时配发了3台,一共6台。”李元兵说。每一台设备旁都有清晰标识,设备电池有效期一般为10年,未使用过则无需日常维护,一旦使用过一次,则需要重新申请更换。
6年前为什么就开始布局?
“这几年运动猝死案例越来越多,而且呈现年轻化趋势。”李元兵坦言,“我们场馆年接待健身人次约140万,日均两三千人,老年群体占比不低于五分之二。作为公共体育场馆,又是窗口单位,必须提前防范、尽到管理责任。”
青羊区体育中心位于成都一环路以内,主体建于20世纪50年代,2000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全民健身中心。周边居民区密集、人口密度大,健身需求一直旺盛。近年来,来锻炼的人数逐年增加,“花小钱买健康”的观念逐渐普及。

设备配了,人会操作吗?据了解,该场馆已有10名工作人员和物业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,每年还邀请医院专家开展健康培训,并培训至少40名社区健康师,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。
“现在AED都是‘傻瓜式操作’,全程语音提示,打开电源,按图示把电极片贴在患者左胸和右肩,设备会自动检测心率,确认符合除颤条件后才会启动电击。”李元兵说,“我们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,但非专业人士跟着语音提示也能操作。”
6年来,这6台AED从未用于心脏病突发救援。“用不上才是最好的结果。”李元兵说,“就像灭火器,备着不用,说明平安。但备着,就是一份安心。”
记者注意到,青羊区体育中心在各入口和场地内均设置了进场须知,包含“适度锻炼、科学健身”的提示,要求健身者穿着合适的运动鞋,明确行动不便者、醉酒者需由监护人陪同进场。
对于《条例》出台的意义,李元兵说得很实在:“这个《条例》能推动全行业把安全保障补上,这是体育人该有的责任和担当。你不仅要给老百姓提供健身环境,还要提供一个安全、舒适、放心的环境。”